保安分队安全“三部曲”
如何做好保安分队安全工作,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一、基础要“牢”。
当前,新入队的保安员安全意识较淡薄,安全知识匮乏。因此,基层骨干应大力组织新队员学习保安业务知识,让他们逐步增长安全常识,长沙保安服务哪家好,增强安全意识,不论安全情况如何改变,都要警钟长鸣,时刻不放松。否则,身处安全“漩涡”的保安员难免不发生意外。
二、信息要“灵”。
一些分队位置偏僻,个别保安员对自身要求不严,和分队长“捉迷藏”、“打心理战”,私下里、暗地违规违纪。这时,就要求分队长对信息反应要灵敏,通过询问、观察、调查等多种手段,准确掌握队员的思想状态和异常举动,即使发现、制止、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解决要“实”。
有些分队长解决队伍安全问题时,方法过于简单、粗暴、武断。虽然用心良苦,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安全的实际问题,结果事与愿违,造成队员逆反心理,行动上我行我素,不听从指挥。对此,一的方法是标本兼治,运用科学教育方法手段的同时,力所能及地为队员解决工作、生活、家庭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制度的落实,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保安无证代客泊车致三车受损 上海一中院终审判
去年5月2日下午2时多,保安服务,王女士在某停车场停好车后,将车辆钥匙交到保安室。下午5时半,长沙保安服务质量,保安员孙刚在驾驶王女士车辆挪位过程中,撞上另外两辆机动车,长沙保安服务水平,造成三车受损。经交警认定,孙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应负全责。
事发后,孙刚与被撞两辆车的车主达成赔偿协议。而王女士为维修车辆花去不少的钱。王女士认为,孙刚作为保安公司员工,在履职过程中导致事故发生,故孙刚及其所在保安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王女士诉请两被告赔偿车辆维修费、评估费、律师费等共计3万余元。
不料,闯祸的孙刚玩起了失踪,经法院合法传唤也未出庭应诉。一审法院缺席判决保安公司赔偿王女士的损失3万余元,孙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保安公司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保安公司坚持认为保安公司没有代客泊车的服务,为此专门制定管理规定,其中明确“员工不得代客泊车”。孙刚作为公司员工,也在管理规定上签了字。因此,孙刚驾驶王女士车辆属于个人行为。王女士在未核实保安员是否有义务协助其移动车辆及是否有驾驶证的情况下,就将车辆钥匙交给保安室,故对于车辆受损也存在过错。
二审期间,孙刚同样未出庭,也未发表辩称意见。上海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孙刚根据公司员工日常做法挪动王女士车辆,目的是为客户妥善停放车辆,这一行为与其职责范围密切相关。因此,即便**出保安公司的授权范围,也不能否定其属于职务行为。
保安公司虽然规定员工不得私动车辆,但这一规定属于内部规定,没有对外明确告知,故保安公司认为王女士应担责的辩解意见不予采信。据此,二审维持原判。
长沙金钢保安服务公司